信息周刊:软件业八破八立
本文通过读者调查,发掘了当前软件业的八大陋规,并且通过采访,让8位资深专家加以分析,直指问题本质,揭示用户最有效的应对手段
随着商业软件的不断进步,其复杂性与日俱增,维护中的问题消耗了首席信息官(CIO)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扼住了企业生产力提升的咽喉。
- 鲍勃·法克特:根据功能为门户应用确定价格。
- 埃里克·维尔森:软件再好,也得明算账!
- 史蒂文·佩兹曼:在很多时候,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画蛇添足”。
- 丽贝卡·维特曼:“按需”服务等手段能让软件商感到压力。
- 格雷格·吉安福特:向SaaS的转变正在推动软件预算被列入运营支出。
- 詹森·梅纳德:“大鱼”也能在“按需模式”这个水池里游泳。
- 布鲁斯·加普蒂尔:传统软件品牌以外,有的是新选择、新模式和新公司。
- 迈克·蒂米安:拒绝使用错误百出的产品,获取改善服务水平的协议。
你所在企业是否因为软件问题而致使公司的生产效率下降?咨询我们的专家团队吧,他们能帮助人们在备受传统思维困扰的软件陋规中突围而出。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商业用户不得不忍受一些软件带来的“无理”束缚—包括定价、质量、维护和可用性,这些都将继续阻碍公司最大限度地提升业务效率。出于人的惰性,这些软件的“陋规”现已被业界广为接受,但事实上存在大幅破除这些不健康规则的可能。《Optimize》近期就“选择你最想打破的软件陋规”对读者进行了调查;我们随后总结出8个最有代表性的回答,再就此询问CIO、分析师和厂商高管,请他们针对下文所述的8个陋规给出最普通和可靠的解决方案。将他们的回答综合起来就是一张路线图,帮助商业用户规避限制性许可方案、不可靠的维护以及差强人意的质量等软件问题。我们的目标是让商业软件的买卖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同时为整体购买流程提供框架。此外,《Optimize》还在网站上提供了播客内容,为这一议题提供更多洞见。
陋规1:单机许可认证制度是为商业软件定价的最佳方式。
解决方案:根据功能为门户应用确定价格。
文/Bob Fecteau,BAE系统公司(BAE Systems)CIO
多年来消费者不得不接受传统的软件许可购买模式,这种模式以其沉闷的“软件锁定”(Software Lock in,编者注:指用户对软件的依赖)和飙涨的费用而臭名昭著,并且成了许多企业提高效率的“拦路虎”。我提议改弦更张,从而使客户和厂商真正获益。我们特别需要将信息分享系统从客户访问和服务器许可等环节上剥离出来。
最新的网络化信息分享技术—门户网站、网络邮件以及向网民传递重要信息的汇报系统必须解除使用限制。有个方法,那就是创造合理的“服务器费用”模式,它并不和特定的电脑或客户访问许可(CAL)挂钩。但是在目前,这样的方式要么费用昂贵,要么就是无法得到许可模式的支持。
一个更好的概念是根据门户网站的功能来制订一个价格。如果我想使用一个特定的“门户”来运行内部操作,通常需要15万美元来搭建,并外加每年25%的维护费,这笔费用应该建立在预计我需要多少台服务器以及多少需要服务的客户人数的基础上。此类模式真正支持软件供应商所推崇的愿景。外部商业门户网站的费用那时可能是15万美元,另外加一个10万美元的商业接口,以及每年25%的维护费。既然这样的体系支持为一个客户创收,那么即使比企业内部门户要多支付一些额外费用,客户也会乐意接受的。
目前,BAE系统公司“客户解决方案运营小组”中46%的雇员在客户公司工作,他们在客户购买的电脑上使用软件。而在公司内部,我们也用同样的软件,而我不得不为该团队内每位成员再单独购买CAL,以便他们能在客户公司访问我们自己的企业门户。我会很乐意购买一套基于服务器的许可用于企业内部门户,但我的商业伙伴不会答应。
软件作为服务(SaaS) 若真能与应用程序的效能而非用户挂钩的话,那么这一理念可能会部分解决以上问题,可惜这种模式尚未变成现实。我知道管理SaaS体系肯定会花更多钱,而且在一个可控的成本模式下对其进行正确管理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既然购买软件的开销通常被列为资本开支,我们就很难给技术进行估价。在SaaS模式中,你不会像拥有其他资产那样真正拥有软件,而且也很难列入资本开支项目。
此外,我们一直在支付软件的全部费用。在CAL模式中,你必须给每个预计会使用该产品的人购买许可,无论他们是否真正使用,或者实际使用的频率有多低。
我会愿意购买一家供应商整个套件产品的使用许可,从而能随意取用任何能帮助我达到如下愿景的组件,即建立一体化的、高效且可共享的信息和业务体系。然而鉴于软件厂商会为这样的“金牌”许可收取过高的费用,鲜有企业能负担得起。在目前的许可架构中,根本不可能做到在不超预算的前提下将业务要求与实际提高公司业绩的各类高级软件应用无缝衔接在一起。
如今管理软件变得过于复杂,产生的费用无法控制,更未能建立起真正沟通软件公司和客户心意的桥梁。我想要的一切,不过就是所购软件的全部价值,而且它们必须具备供应商承诺能实现的所有功能;我想要自由地部署我的体系和应用程序;我想确保公司能控制软件的成本,以便实现“一分价钱一分货” 。只要现今的软件模式仍在起作用,要达到上述目标不啻为痴人说梦,而软件公司那些“商业伙伴”的声明不过是华而不实的宣传。我们作为CIO和IT业务领导人必须向软件供应商要求:以更低的价格,通过更有效的方式来为我们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和创造力。
- 本文关键词:

